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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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 3分
| 建立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得3分,因信访工作不力致使信访活动升级、事态扩大,在省以上造成重大影响的,有一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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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情况
15分
| 20
| 依法行政年度计划、报告和检查考核制度
| 4分
| 每年下发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计划的得1分;及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得1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得1 分,落实奖惩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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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
| 4分
| 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的得2分,一次的得1分,未组织的不得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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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法制工作机构设立及人员情况
| 3分
| 设立法制机构的得1分,按规定配备专职人员的得1分,处科负责人配齐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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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得到上级部门认可
| 4分
| 考核期内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每介绍一次的得2分,在全省、省辖市会议上每介绍一次的得1分,受到本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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