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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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 7分
| 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得2分;按要求分解和界定本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和岗位的得1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得1 分;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得1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得1分,按制度要求进行追究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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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
| 4分
| 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期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追究党纪政纪刑事责任的得4分,每发生一起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扣1分,每发生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扣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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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监督机制情况
24分
| 15
| 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
| 7分
| 本部门被提起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85%以上的得3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行政复议、应答、履行行为合法规范的得4分,对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对上级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按时提交答复书的,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未根据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要求将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的,有1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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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 7分
| 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得3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实行部门领导出庭应诉制度的得1分;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的得1分;认真履行行政诉讼裁决的得2分,未履行的,有一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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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 3分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得3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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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国土资源社会监督
| 4分
| 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法律咨询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对本级以上(含本级)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达到100%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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