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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关于通用台账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通用台账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的通知


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粮食集团公司、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信息中心:
  为提高基层仓储单位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市储备粮管理水平,做到数据共享,市局决定从2003年11月开始,将储备粮管理通用台账系统投入试运行。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的范围
  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及所属承储市储备粮的单位、粮食集团及所属企业中承储市储备粮的单位均需参加试运行。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及所属承储单位中,未参加过通用台账培训,并未配置计算机的单位,由本区县粮食局填报有关数据。
  二、试运行的基本内容
  (一)各承储市储备粮库点
  按统一配发的参数,依照储备粮台账填写规范,按货位将本粮库数据录入台账系统。在第一次试运行的基础上,(11月5-7日培训班已经完成),于2003年11月底前进行第二次试运行,具体步骤:(1)将本单位基础信息填入单位信息表;(2)以2003年8月末台账数据做为初始数据填入初始信息表;(3)根据9月储备粮变动情况,将入库情况填入入库事件表;(4)将出库情况填入出库事件表;(5)将库内货位调整情况填入库内调整事件表。(以上操作完成后形成当前库存表)(6)远郊区县所属各库数据经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下载,利用电子邮件方式上传至所属区县粮食局信箱;(7)京粮集团公司所属承储库点,各库数据经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下载,利用FTP方式上传至市粮食局服务器上为粮食集团单独设立的目录。
  再次试运行开始时,操作步骤同上。
  (二)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和粮食集团公司
  根据市储备粮台账和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的库存成本价格通知,审核所属储备粮库的台账数据,确定库存单价,汇总本区县台账数据。具体操作步骤:(1)将本区县所属各储备粮库数据导入台账系统后,依据实物台账对各库报送数据进行审核。(2)本月若接到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的调价通知,则根据下属各基层库点的情况按品种按批次将库存单价变动情况清单通知到各库点,由各库点以“批量替换字段值”的方法填入台账。(3)汇总形成本区县储备粮当前库存表。(4)数据下载后,利用FTP方式上传至市粮食局FTP服务器专用目录。
  (三)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
  将库存成本价格通知各小燕谷的专管人员,作为区县及粮食集团公司的报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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