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购单位及时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报送订单小麦收购计划,农发行北京市分行相关支行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收一斤粮食、给一斤粮款”的原则,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订单小麦收购贷款,由具有贷款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贷,待订单小麦划转市储备粮时,一并办理相关手续。在转入市储备粮后,其存储费用和利息按市储备粮管理规定执行。市粮食局负责向市财政局据实申请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补贴,并及时结算。
各单位要树立为售粮农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制定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售粮农民,确保本市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2004年本市订单小麦收购计划
北京市粮食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
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表:
2004年本市订单小麦收购计划
单位:万公斤
项目
区县
| 收购计划
|
合 计
| 5480
|
房山粮油贸易总公司
| 650
|
大兴区粮食局
| 1250
|
顺义区粮食局
| 1000
|
通州区粮油贸易公司
| 1750
|
平谷区粮食局
| 200
|
北京市皇城粮油总公司
| 230
|
市古船粮食调销中心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