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京粮发[2005]136号)
北京粮食集团公司、各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市粮检所:
为确保我市储备稻谷安全储存,延缓品质劣变,保证在规定的储存年限内品质完好,市粮食局粮油保管技术组制定了《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将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对符合《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的单位优先安排承储计划。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北京市储备稻谷储存基本要求
(试行)
为确保我市储备稻谷安全储存,延缓稻谷品质劣变,保证稻谷在规定的储存年限内品质完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基础上,对我市储存储备稻谷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仓房要求
(一)高大平房仓。是指跨度21米以上、粮堆高度6米以上的平房仓(详见高大平房仓储粮技术规程)。
(二)普通房式仓。散存或采用包打围方式储存的仓房,单仓仓容不小于1500吨。
(三)准低温库或低温库内采用散存及垛存方式的。
(四)原则上,砖圆仓不做为大批量储存稻谷之用,但可做为稻谷接卸时周转仓房或倒仓之用。
(五)仓房顶部隔热:可喷涂反光隔热材料,根据经验夏季高温季节可降低仓温5℃;或在仓房顶部内侧喷涂硬质聚胺脂,一般厚度〉5cm;或采取彩钢板隔热层吊顶等措施。
(六)门、窗、粮情检查出入口要加强密闭保温隔热性能。
(七)机械通风管道、环流熏蒸设备的出入管道等应具有隔热性能。
(八)在仓房装粮线以上需配置有轴流风机。
二、设备要求
(一)机械通风设备
仓房须有用于机械通风用的连接口,并做到密闭。
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通风道。
通风道的配置为地槽式通风道和地上笼通风道两种类型。推荐使用地上笼式通风道。
根据单仓仓容核定通风机的功率和通风量。
(二)粮情检测设备
仓房应配置粮情检测设备并实现单库联网,辅助以专用监测电缆。
(三)环流熏蒸设备
高大平房仓须配置环流熏蒸设备;其他仓房采用双低保管的可根据需要自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