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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优秀农村卫生在职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协议签订和学习费用资助工作的通知

  核定标准:学费以学校正式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正式发票面额50%计算;教材费按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年1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800元的50%计算,即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年补5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补400元,共补三年。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农村卫生人才建设“51111工程”在职人员成人学历教育经费财务专账或备查账,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省卫生厅也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违纪者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成人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汇总表
  2.2009年农村在职成人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资助费用汇总表(用人单位用)
  3.农村卫生人员在职成人学历教育资助协议书(样稿)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成人
  学历教育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汇总表

  市卫生局(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或学位

用人单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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