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局关于在山东畜牧信息网上发布部分公文的通知
(鲁牧函字〔2004〕60号)
各市、县(市、区)畜牧局(办、中心),各处室、办属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山东畜牧信息网资源,节约行政经费,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行电子政务和加快办公自动化的部署要求,经研究确定,自2004年9月1日起,省畜牧办公室所发公文以及其他政务信息除涉密和不宜公开的外,其他将在山东畜牧信息网“文件发布”等栏目中刊登。同时,开通山东畜牧信息网邮箱系统,通过该系统向各市、县(市、区)发送电子公文等政务信息。纸质文件除印制少量用作上报和存档外,不再另外印发。省畜牧办租用的山东省通信公司163169.net邮箱服务系统将停止使用。9月1日前,网上发文等政务信息试运行,纸质、电子公文一并下发。请各单位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好准备,确保及时浏览山东畜牧信息网(www.sdxm.gov.cn),并收取有关文件等政务信息。工作中若遇到问题,请与省畜牧办综合处联系。
请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县(市、区)畜牧局(办、中心)贯彻执行,并抓好落实。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畜牧局(办、中心)办公室主任、信息工作人员名单(包括所在科室、办公和移动电话号码)报省畜牧办公室综合处,以便配备山东畜牧信息网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