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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8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事局、服务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服务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为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市相比,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特别是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缺乏,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已成为制约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大力培养服务业人才,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吸纳城乡新增就业,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业人才,全面提高服务业人才素质,壮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人才支撑力量。
  二、工作目标
  依托各类院校,建立市、区(市)两级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以培养基地为平台,采取灵活、实用、有效的培养方式,全面开展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今后5年内,计划每年举办服务业高层论坛 1-2 次,服务业专业人员培训班 2-3 期。争取在 2012 年前,培养服务业专业人才1000人,培训服务业人才2000人次,初步形成一支业务素质强、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
  三、突出服务业人才培养重点
  服务业人才培养要突出行业重点和人员重点,以文化旅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科技与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六大产业人才培养为重点,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则,突出抓好高层次紧缺服务业人才培养。当前,重点抓好分管服务业领导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尽快提高其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全市服务业上一个大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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