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延长北京地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报检单位:
为了方便企业进行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结合2005年度第1次报检员资格考试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延长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间的通知》(质检通函[2005]9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延长2005年度第1次北京地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受理申请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延长受理时间问题
2005年度第1次北京地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受理申请时限由4月29日延长到6月10日。
二、关于2005年度第1次报检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检员资格证》问题
(一)本次考试成绩公布时,考试合格人员可获得“临时资格证号”。
(二)企业聘用本次考试合格人员的,在向我局提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可使用“临时资格证号”,提交书面材料时可暂不提供这些人员的《报检员资格证》,但须提交这些人员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对这些人员的其他条件要求不变。
(三)本次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报检员资格证》后,“临时资格证号”即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