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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科学确定学习研讨专题,每季度举行一次集体学习。委党组每年举办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吸收各市发改委主任和委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围绕重大问题,集中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学习体会、联系工作实际,每年至少讲党课一次。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讲一次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发挥带头作用,做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不但组织好本处室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要带头参加委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三、增强宗旨意识,努力搞好“四个服务”
  1、超前运筹,当好参谋,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按照快、准、远、深的要求,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举措和决策部署,迅速反应、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扎实落实。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善于发现影响全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究,及时提出应对预案和对策建议。坚持虚实结合,以虚带实,以实促虚,研究大思路、搞好大协调、抓好大项目。严格领导批示件的督查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报送《呈阅件》、政务信息,办好《发展改革情况建议》,真正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2、主动协调,和谐共进,为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服务。强化主动协调、积极协调的理念,加强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建立与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密切联系的制度,委领导、各处室每年主动到对口联系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对我委牵头的事项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搞好组织协调,认真抓好落实;对我委参与的事项,要按照分工,主动配合参与,积极开展工作;对市县及部门反映的情况、汇报的工作,要认真听取,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3、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基层和企业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想基层企业所想,急基层企业所急,帮基层企业所需,热情为基层和企业服务。对基层和企业申请批复或转报的事项,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符合条件的,从速办理;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清楚;对不具备条件暂缓批准或不属我委职能范围的,要及时通知报文单位,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守则》、《各处室主要职责》、《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工作关系和程序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里和我委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一系列配套办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做到依法行使权力、履行工作职责。坚决反对和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行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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