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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延长2003年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期限的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延长2003年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期限的通知


各有关报检单位及个人:

  为了保证代理报检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12月20日颁发的并将于2005年12月20日失效的《报检员资格证》的有效期限将延长至2006年6月30日。逾期仍未从事报检业务的,其《报检员资格证》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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