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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办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六、考试报名方法: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月10日至2月26日。网址:http://www.bjy.net.cn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3日。报考人员在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所属自理报检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七、收费:

  按照发改价格[2003]23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八、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于2006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持报考资格确认时取得的打印凭条,到原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九、考试地点:

  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实际考生人数分配考点和考场。请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十、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准冒名代考、弄虚作假、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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