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举办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自理报检单位和个人:
根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暂行)》、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7号公告和《关于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通函[2006]15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06年4月2日举行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对报检员的不同要求,报检员资格分为自理报检报检员资格和代理报检报检员资格。
2006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系自理报检报检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自理报检报检员资格,可注册为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考试时间:2006年4月2日上午9:30-11:30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2005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理报检)》(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确认报考资格时在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
2005年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培训教材》已经修订并出版,报考人员如需要,可向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征订。(联系电话:58648654、58648657)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报考条件:
(一)自理报检单位拟从事报检业务和已从事报检业务但尚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申请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