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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009至2010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2009年第19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各项要求。

  深入总结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成功经验,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意识,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09年11月下旬至2010年3月,各参建单位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和可燃物清理活动。对易燃易爆的材料从进料、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不准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及值班工作,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各区县建委要配合消防部门,在施工现场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第84号令)的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火证”审批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点、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的配备是否到位。

  (三)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保卫工作。

  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2月下旬,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特点,在施工现场充分动员部署,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对重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要制定并落实更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

  (四)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保卫工作。

  2010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对全国“两会”会场、驻地、抵离京场所、新闻中心和周边200米内的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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