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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市建设局

  1.定期(按季)向税务机关提供房屋和市政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包括建设单位、中标金额、施工工期、以及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承办单位情况等资料;

  2.定期(按季)向税务机关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预售资金监管账号资金往来信息、预售证发放情况及可售面积情况等;

  3.定期(按年)提供市外施工项目的登记信息。

  (六)市国土局

  对通过协议、公开出让、协助司法执行等方式转让的土地(地块),但尚未在房地产登记中心登记的,定期(按季)向税务机关提供土地转让方、受让方的单位和个人名称(姓名)、土地地址、土地面积、交易金额、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

  (七)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1.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时,配合税务机关加强应纳税情况的监控审查,要求申请人提供征(免)税证明。凡未从财政、地税部门取得征(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2.定期(按季)向税务机关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的相关登记信息,包括提供土地转让方、受让方的单位和个人名称(姓名)、土地地址、土地面积、交易金额、联系方式等;

  3.对纳税人以房地产作为纳税担保标的或税务机关执行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查(解)封手续和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4.根据税务机关税收监控需求,协助查询房地产权登记信息和实物档案资料。

  (八)市公安局

  1.定期(按季)向税务机关提供全市单位、个人拥有机动车辆的车型、数量等信息资料,协助税务机关做好车船税征管工作;

  2.定期(按季)向地税部门传递办理《居住证》情况,协助地税部门开展对出租房屋税收的清理、检查和征管工作;

  3.协助办理机动车辆作为纳税担保、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标的及拍卖过户等有关事项;

  4.协助税务机关查询外籍人员出入境证件的办证记录等涉税信息,验证居民身份证真伪;

  5.协助税务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涉税违法案件信息,及时反馈移交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查处结果,制止暴力抗税行为。

  (九)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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