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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变更《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请书》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变更《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请书》等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的顺利实施,2007年6月1日国家认监委下发了《关于明确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证[2007]47号文件),对2005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及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证函[2005]24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新的文件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请各相关单位关注我局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中《无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指南》中新的要求,到【网上办公】-【表格下载】中下载新版格式的《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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