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校要严格执行《实施意见》中关于未聘人员分流的政策和国家、省市关于安置富余职工的有关政策,对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的资格要认真甄别,严格把关,不能搞“一刀切”,凡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又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退休的,一律不予批准。学校要防止因人员分流造成骨干教师流失,切实做好未聘教职员和不被学校聘用且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建立聘用工作组织,加强聘用工作领导

  为加强对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指导,我局成立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该小组在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制定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文件,指导协调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开展和调解实施过程中的人事争议问题。

  学校聘用工作组织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人、人事、纪检、办公室、工会负责人和教代会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学校聘用工作组织,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制定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文件,负责学校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实施和调解实施过程中的人事争议问题。

  四、工作的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学习、拟定方案阶段

  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为宣传学习、拟定方案阶段。

  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及稳定大局的问题。因此,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通过宣传学习,统一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使他们深入了解什么是聘用制度、为什么要试行聘用制度及试行聘用制度的意义,从而自觉关心改革,理解、支持和积极投身改革,增强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学校要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于9月20日前把宣传、学习阶段的情况及教职工的思想动态书面报我局组织人事处。

  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成立学校聘用工作组织,并制定学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方案,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局组织人事处。经广州市属中小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