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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属高校重点课程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广州市高等学校省、市级重点课程

  中期检查表

  课程名称:           

  课程级别:           

  单  位:           

  批准时间:           



广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制

二OO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    课程级别应填“省级”或“市级”;
  2、    学历按“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等层次填写;
  3、    课程主要负责人视实际情况填写,不多于3人;
  4、    师资队伍情况中应填写2003年12月31日前在职的人员,如有属重点培养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重点培养等级;
  5、    教学实践基地情况请说明共有几个教学基地以及使用情况;
  6、    论文发表情况只填写在核心期刊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需包含论文题目、期刊(或论文集)名、年份和期数;
  7、    如表格不能容纳所填内容,可另附纸张填写。

  一、课程总体情况

基本情况

单  位

 

课程名称

 

批准时间

 

课程负责人

 

出生

年月

 

职称

 

师资队伍

共 计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指导思想及目标

 

课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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