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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04〕90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准备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4〕64号)的安排,现决定从10月11日起对东山、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八个试点区进行初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请各单位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准备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4〕64号)的要求,做好迎接初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试点区于2004年9月24日前提交自检报告,并推荐在推广《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工作中表现突出、应用效果明显的学校名单,一并送交市教育信息中心。自检主要内容如下:

  (一)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示范软件(学校版或教育局版)的安装、数据录入和使用情况。

  (四)《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及产生的效果和经验。

  (五)试点区建设的效果等。

  三、初验程序
  (一)初验收单位汇报《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实施情况,提交验收统计表(见附件)。

  (二)初验收单位作数据演示。

  (三)市教育信息中心报告技术检测情况。

  (四)验收工作小组讨论。

  (五)宣布初验结论。

  四、初验地点及时间安排

单 位

地点

时间

东山区

东山区教育局

10月12日上午9:00-12:00

海珠区

海珠区教育局

10月13日上午9:00-12:00

越秀区

越秀区教育局

10月14日上午9:00-12:00

荔湾区

荔湾区教育局

10月15日下午9:00-12:00

芳村区

芳村区教育局

10月18日上午9:00-12:00

天河区

天河区教育局

10月19日上午9:00-12:00

白云区

白云区教育局

10月20日上午9:00-12:00

黄埔区

黄埔区教育局

10月21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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