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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凡通过考核的,其成绩按规定换算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和无成绩5个等级,及格以上的登记继续教育教育科学类(必修)2学分和学科专业类2学分。

  (二)考核结束后,考核点应负责将考核成绩数据上传给考核中心,经考核中心确认后,考核系统自动转换成继续教育的成绩和学分,并且转到广州远程教育中心的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教师自行可打印成绩单。

  八、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通知》规定,本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采取以考代培的形式进行。因此,通过本次考核的教师,视为完成本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任务(认可4学分,即40学时)。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收费标准的复函》(穗价函[2000]249号)的规定,本次考核收取培训费,初级、中级、高级均收取20学时的培训费80元,同时免费提供培训教材、辅导用书、模拟试题光盘。考核成绩不及格教师的补考,每人每次收取40元(只补考一次)。

  九、免考范围

  各单位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教师是否可以免予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年限为2003-2005年),获得免考的学分,由相应院、校负责在管理平台上登记:

  (一)凡参加并通过由国家、省、市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考核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同意后(局属学校由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即获得相应级别水平的免考(教育科学类2学分)。高级水平的免考(教育科学类2学分),由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汇总本地区材料集中送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二)凡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并且获得证书的教师,可承认其获得中级水平的免考(教育科学类2学分和学科专业类2学分)。

  (三)凡参加并通过市人事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核,可获得相应级别水平的免考(教育科学类2个学分和学科专业类2学分)。

  (四)不是由上述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计算机考核(包括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的,原则上不能获得本周期计算机全员培训考核的免考,具体可由各市、区和县级市考核业务管理部门鉴定。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水平等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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