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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请各区、县级市在考试报名开始前,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的教师基本信息库建设,保证报名和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交费

  交费时间为10月26-30日。10月26-27日,以学校为单位到所报的考核点交费,考核点汇总后,与10月28-29日到考核中心(市电大)交费,由考核中心开具发票。

  考核中心按照报考和交费情况给学员配套培训教材。

  (四)教师按确认的考核时间和考核点,参加考试。

  五、考核点的申请和认定

  (一)我市所有满足如下基本条件的学校,都可以申请为考核点:

  1、具备一间独立的网络机房,运行10/100M以太网并通过某种宽带方式连接到Internet。

  2、机房至少有50台PC机,能运行Windows 2000/XP等软件系统,并有足够的空间安装客户端考试系统。

  3、机房至少有1台服务器,能运行Windows 2000 Server或Linux等系统软件,并有足够的空间安装网络考试系统和题库。

  4、初级和中级考核点承担单位能配备1名考核负责人和2名以上考核技术支持人员;高级考核点承担单位能配备1名考核负责人和2名计算机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考核技术支持人员,接受市考核中心的相应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各考核点必须安装由考核中心开发的基于网络的考核管理系统和题库,接受考核中心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区属申请单位填报《广州市教师信息技术水平考核点申请表》报本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后,送考核中心审查;市属申请单位直接报考核中心审查。

  (四)考核点的设置必须以方便教师参加考核为原则,白云、番禺和花都每区考核点设置不得少于3个,其余各区按照参考人数设定。

  (五)考核中心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确定考核点。

  六、考核现场管理

  (一)考核点在实施考核前应从考核中心获取最新的考核管理系统和题库,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核进行期间,考核点在每间考核机房应至少安排2人(每30人配备2人)监考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三)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巡考员到各考点巡考。

  七、考核结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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