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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 考核对象和要求

  本周期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的对象为广州市全体在职中小学(含职业高中、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专任教师;市、区(县级市)(以下简称为“区县”)两级教研部门、电化教育部门、教育信息中心、少年宫和区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达标要求,选择直接报考初级、中级或高级水平考核。考核达标要求如下:

  (一)初级水平达标要求:全市所有教师必须通过初级水平考核。

  (二)中级水平达标要求:省市一级中小学年龄45岁及以下(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所有教师必须通过中级水平考核;其他中小学和省、市一级幼儿园年龄45岁及以下的教师要求有50%通过中级水平考核。要求达到中级的教师可以不参加初级考核。

  (三)高级水平达标要求:从事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工作的所有教师必须通过高级水平考核(非城镇小学除外)。要求达到高级水平的教师可以不参加初级和中级考核。高级水平考核分为信息技术教师、教育技术人员、校园网管理人员三类,教师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能力报考。

  (四)考核内容要求:按照《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执行。但中级水平考核内容中的“多媒体课件设计”将以作品提交(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教学资源库的操作使用不考。

  三、考核时间

  本周期的考核时间安排在2005年3月至10月,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四、考核点申报、学员报考和交费

  (一)考核点申报

  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本区考核点的申报,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考核中心。考核中心于10月15日前将确认的考核点报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二)报考

  1、考核与报名日期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各个考核点。

  2、第一次考核的报名日期为10月14-22日。

  3、各学校汇总本校报考情况,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并注明在本区哪个考核点考核(考核点不能接受本单位教师报考)。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报考情况后,反馈给考核中心、各考核点和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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