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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5.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最近出台的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并要及时将符合政策的企业进行公示;2009年对各类缴费单位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以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

  6.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整顿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由市物价局牵头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把收费标准下限作为上限,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予以优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团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摊派,强制入股,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7.强化对企业负担的监督。有关部门要减少会议、检查、评比,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市减负办和市效能办要建立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公开曝光。

  (三)增加流动资金,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贷款。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活动,为银企融资合作创造条件。针对当前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要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结构,加大短期贷款特别是工业短期贷款投放力度。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模和授信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扩大信贷资金投放,提高项目贷款承诺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市政府将对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考核,对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9.大力促进企业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市金融办要超前谋划,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发行短期债券、票据贴现、股权融资、并购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采取矿权、股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加快典当、信托、拍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增加流动资金。

  10.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设立中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壮大担保规模,提高担保能力,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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