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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区教师培训机构由区级人民政府领导、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承担与教师继续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和服务职能。各区要整合本地区师资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教育资源,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建设适应中小学教师培训需要的、新型的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都必须加强校本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校本培训工作的力度。本周期,我市重点建设一批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基地。

  (三)完善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措继续教育经费。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本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

  (四)把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

  要把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检查评估纳入政府和学校的教育督导综合检查评估内容。定期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活动效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和效益、课程目标、体系和内容,以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效果等进行专项督查。

  (五)以科研为先导,积极开展中小学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做好“九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目标、管理体制、经费投入、培训模式等方面要进行深入研究,为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六)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水平,实现城乡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借助广州教育科研网,建成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继续教育网,建立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体系,为广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提供网络化的学习条件。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城乡教师之间的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地区教师的培训。

  (七)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

  1、把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职称挂钩。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建立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工作岗位聘任相联系的制度。凡没有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教师和优秀教师。从2003年起,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周期验证制度,教师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提交前5年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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