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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三)校本培训应逐步成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培训模式。校本培训要以学校和教师教学实际问题为内容,通过研训一体化、专题培训、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学校要建立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充实培训内容,明确培训目标,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监控与评价。

  (四)要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置要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的统一,既要统一目标、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又要体现课程的多样化,按需施教,因需供教。要规范必修课设置,开放选修课,逐步建立专题课程、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

  (五)要不断进行培训考核制度的改革,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考核结果,根据培训课程的实际,采取以考代培、以考带培的形式,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终结性评价制度,形成教师自主性学习的激励和制约机制。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市、区、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

  1、从2003年起,继续教育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中学(含高、初中)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权移交给区、县级市。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统筹和指导,负责中学(含初中)校长培训、市和区两级培训者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市少年宫教师培训,负责局属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统筹和指导,负责区属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区少年宫教师的继续教育。开展中学教师培训确有困难的区,可以向市教育局提出,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

  学校(含幼儿园)负责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校长是教师继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2、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培训原则上由市教育局负责,承担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教学工作教师的特殊教育培训由其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共同参与、共同竞争、开放高效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广州大学要统筹和整合内部资源,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切实履行职责,在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中发挥龙头作用。市属其他高等院校、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要积极配合,统筹开展各类别、各层次的培训。鼓励各级高等院校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和教育资源积极参与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格审查制度,逐步建立以“四位一体”的市、区两级培训机构为主导、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共同竞争、开放高效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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