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穗教发[2003]1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二OO三年五月六日
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九五”期间,我市作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了较大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教师继续教育摆上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在制度建设、培训者队伍建设、培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经费投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由高等院校、教研部门、科研部门、电教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培训管理机制,建立了菜单式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模式,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念逐步得到确立,教师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为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广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的逐步推进,教师质量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差距明显表现出来。教师专业化的趋势,必然引起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教师教育一体化,建立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课程和走向专业化发展的教师继续教育,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新的继续教育周期,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