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的通知
(穗教发[2003]17号)
广州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二OO三年五月六日
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
“九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职校长的岗位培训任务基本完成,大部分校长参加了提高培训,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承担培训的机构和条件不断完善,成立了专门负责校长培训的管理机构--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建设了一支理论和实际水平较高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基本建立起市、区两级校长培训管理体系。
“十五”期间是我国迈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步,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做好“十五”期间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对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巩固和提高是十分重要的,对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
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培训制度和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目标,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综合素养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安排、分类培训、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校长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安排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努力提高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现代化水平。培训层次逐步由岗位培训、提高培训向高级研修培训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