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做好2004年农机打假护农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04]64号)
各盟市农牧机主管部门:
现将
农业部《关于做好2004年农机打假护农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4]4号)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和今后农牧业机械化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农机打假护农工作。
一、认真落实农业部打假护农工作通知,按照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于2004年2月23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3.15行动”的通知》(内农机投字[2003]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以护农保粮增收为目标的农机打假、规范市场和提高质量的活动,活动总结于3月底上报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同时抄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二、将免耕播种机与饲草料加工机械列入打假查劣整顿的重点,各地要与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紧密配合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