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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组织好农机春耕备耕工作,全力打好机械化生产第一战役,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同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结合各地今年农机化工作重点和农牧业生产实际,应及早安排部署农机春耕备耕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机春耕备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根据工作职责,搞好协调配合,举系统全力,做好春耕生产农机各项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全年机械化生产,把春耕备耕作为开端举措抓紧抓好,为打好今年农牧业生产开局第一仗提供有效支撑。

  三、指定专人,认真落实好农机作业进度统计报送制度。春耕期间,各盟市要在每月9日、19日、29日上午,分别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上报《春耕生产农机作业进度表》及工作动态(附件)。

  四、搞好农机化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反映农机春耕备耕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和典型经验,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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