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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启用“农机跨区作业供求直通车”系统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启用“农机跨区作业供求直通车”系统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加强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工作,促进作业市场供求衔接,今年农业部农机化司开发并启用了“农机跨区作业供求直通车”系统(以下简称“直通车”),现已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http:/www.amic.agri.gov.cn)正式开通。为做好我区农机跨区作业网上信息直报工作,现将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启用农机跨区作业供求直通车系统的通知》(农机监[2005]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直通车”使用的部署、指导、宣传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所属旗县信息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有条件的盟市可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及早启用“直通车”。自治区本级“直通车”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负责。

  二、跨区机收期间,各级“直通车”网络应保持畅通,及时更新上报信息。跨区机收作业进度信息上报时间为每周一、四上午。农业部《2005年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发放记录至今未上报或上报不全的,请通过“直通车”网上直报系统及时提交。

  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配备电脑设备,提供上网条件,指派专人负责“直通车”信息系统的管理,以及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填报、更新等工作。盟市负责将辖区内各级信息员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汇总后,于7月4日前报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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