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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三)标准审查会的评审专家意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机构出具的标准查新报告;

  (六)该标准项目获得其他奖励的证书等材料;

  (七)该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材料;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需要提供专利证明;

  (八)该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相关资料;

  (九)项目已经发生的经费明细;

  (十)预留银行印鉴

  (十一)《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的附件目录中列出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填报要求

  (一)请阅读《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中的有关要求,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填报。

  (二)申请书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一个标准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由主编单位牵头申请。

  (三)申报单位的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并与标准发布稿的编制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

  (四)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订线在左侧,封面装订为纸质。

  (五)申报单位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电子版内容须与《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表》内容一致。

  (六)申报单位如有正在编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请附上一份在编标准目录及内容简介(含电子版),该材料与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五、申报时间

  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7楼701室

  邮 编:100029

  联系人:李永华、钟锌章

  电 话:010-84611177-5701,84622754

  传 真: 010-84634249

  电子邮箱:lyh@bjtsb.gov.cn; zxz@bjts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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