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质管发[2007]157号)
各名牌产品申报企业;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国家质检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07]25号)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强调要求如下:
1、认真阅读“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条件”(附件1),明确申报条件的各项具体要求。
2、认真阅读《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第一页。
3、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上申请表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一律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申请表。申请表从国家质检总局网(www.aqsiq.gov.cn)直接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70g以下),沿长边装订,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整册厚度不超过1cm。
5、我局将于6月4日9时至6月10日17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在我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将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申报产品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申报品牌及贴牌产品的出口量、出口额以及上缴税额等数据进行公示。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将与公示有关的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于6月10日前报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李燎原、周玉
联系电话:84611177-5613
传真:84622314
E-mail: zlgl@bjtsb.gov.cn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07]25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