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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争取支持,加强协调。各区县局(分局)要主动将此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在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基础上,完成好此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工作部署,市局成立以史红民副局长任组长、李竞武处长和辛军主任分别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局特设处和市特检中心人员组成。各区县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管局长牵头、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区县局(分局)要以这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特种设备重点监察工作的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区县局(分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扬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同时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予以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五)各独立发电公司和电力公司在京发电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由市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附件一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
  上报单位:(盖章) 隐患级别(市级、区级):

隐患名称

 

隐患地点

 

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监管部门

上级主管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隐患类型

 

隐患基本情况

 

隐患形成原因

 

确定隐患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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