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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注册局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整体水平的意见

  9.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全程监管。适应省以下工商体制垂直管理、“小局大所”改革和监管重心下移的新形势,由侧重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管,向对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转变,做到登记与监管并重,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10.加强登记事项监督。依法开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查处以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优育”。
  11.加强经济安全监督。认真落实国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关系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及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三无”、“六小”企业及无照经营。依法及时办理“关停并转”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加强市场退出行为监督。严格市场主体退出和清算程序,规范退出机制。对“关停”、破产、歇业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加强后延管理,督促其终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13.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实施按信用度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分级监管,实行监管重心下移,落实工商所区域监管责任制。完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强化年检、验照效能。推行预警制度,建立有效防范和长效监管机制。
  四、创新服务方式
  14.选准切入点。要始终把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监管促发展,以服务促发展。按照“政策引导扶持、综合职能促进、协会帮助服务”的要求,围绕经济“亮点”、结构调整、宏观调控和稳定安全,完善服务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15.抓好政策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简政放权,降低门槛,优化环境,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部掏出来,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16.拓宽帮扶领域。从法律、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帮扶力度。突出地区产业和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服务和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主体。
  17.扩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信息资源优势,依照企业登记、“经济户口”、企业信用的顺序,开发、用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建立产业发展和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制度,对产业发展和投资趋向进行预警提示,引导科学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政府宏观决策和调控、为企业投资和市场营销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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