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彰显企业商誉、维持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有效利用商标资源,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主体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到2012年,使我市跨入全国商标工作先进省市行列;到2016年,使我市50%以上的区县达到商标示范区县的各项要求;到2020年,在我市形成市和县区级衔接及大、中、小企业结合的商标战略实施梯队,涌现出一大批商标战略示范企业,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