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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立项受理工作截止到2009年1月23日,以正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为准。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增补。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电话:84623454
  E-mail: lyh@bjtsb.gov.cn

  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编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填写说明

  1、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立项,并填写本申报书。
  2、本申报书由主要起草单位填写,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项目类别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仅填写一至六项。
  4、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填写第四项。
  5、本表用A4纸填报,可按内容自行调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单附在申报书后。
  6、申报书“编号”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类别

□一类项目(制定项目)  □二类项目(研究项目)

3、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4、标准类别

□  产品 □基础 □方法 □管理 □安全 □卫生

□  环保 □其他

5、涉及领域

□农业 □工业 □服务业 □信息化 □工程建设

□环保 □卫生 □城市管理 □资源利用 □其他

6、标准性质

□强制性  □推荐性  □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7、拟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

采用何种标准

□ISO  □IEC  □ITU  □其他

采标程度

□等同 □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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