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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主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其中养老保险因少报缴费人数:_______人,涉及基数差:_______;因漏报缴费基数涉及人数:_______人,涉及基数差:_______。
  2、此表请于每年5月30日前上报至市社保中心。

  附件3:对20%以上单位(  )年度日常稽核情况汇总表

  区 县: 单位:人、元、户
区县参保单位户数日常稽核查出少报人数(五险合计)查出少报基数(五险合计)补缴保险金额移交行政处罚
户数人数漏报人数漏报基数漏报人数漏报基数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因拒绝稽核移交户数因拒绝整改移交户数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区(县)诚信缴费参保单位名单
  (     )年度

  盖 章: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法人社保代码参保时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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