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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与慈溪市人民医院进行技术协作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与慈溪市人民医院进行技术协作的批复
(浙卫发〔2009〕266号)


温州医学院:
  你院要求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在慈溪市成立慈溪市眼视光诊疗中心的请示悉(温医〔2009〕109号)。经研究,同意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与慈溪市人民医院进行眼视光诊疗技术协作,成立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慈溪市眼视光诊疗中心,开展眼视光诊疗业务。
  希望你院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二家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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