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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工作的通知


A类:学科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是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要依托。

B类:学科建设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紧密结合并作出贡献。

  (二)学科重点

  根据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展望,体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精神,本次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中除保证市在人文、社会、自然科学以及工程技术等基础或传统学科的发展需要外,将突出考虑与信息、生命、材料和能源等高新技术紧密相关的学科发展,并重视对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科,以形成一个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的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群体。

  (三)学科数量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以及科技发展趋势,在市属普通高校中择优确定并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为突出重点学科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作用,本次重点学科评审总数限定在15个以内。

  五、重点学科评审的组织实施

  (一)申报范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门类皆属此次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范围。重点学科的评审以二级学科为依据划分,医学门类中的内科学、外科学可以按照三级学科进行申报和评选,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

  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建设采取动态发展机制,为体现公平竞争和不搞终身制的原则,原市教委1996年批准的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全部重新参加此次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的评审工作,原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名称自动取消。已获省重点学科的在填报《申请书》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予以确认。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重点学科B类的基本条件

  (1)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学科应有2个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相应的科研课题,有组织跨学科合作研究的优势,能承担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科学研究和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任务,在同类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地位。

  (3)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一般应为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骨干成员年富力强,应有3名以上副高职称技术骨干和较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梯队整体实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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