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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工作的通知
(穗教科[2002]14号)


市属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广东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发展规划》,在市属普通高校布局调整和学科合并重组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学科发展的重点,通过新一轮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使学科建设发挥龙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属高校的教育质量、水平和效益,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我局决定在2002年9-10月开展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评审。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服从并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国家科技发展方针,调整结构,部署力量,深化改革,通过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的评审和调整,形成具有广州市特点与优势的重点学科群体。把市属普通高校的重点学科建设成为能为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能代表我市学术水平,且对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教学、科研中心和重要基地,增强市属普通高校培养地方人才,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

  三、主要目标

  1.促进市属普通高校的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的能力,形成一批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营造科技创新的软环境。

  2.根据目前国家、省及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对市属普通高校的学科建设方向进行引导和示范,使学科建设进一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3.优化全市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集中力量,通过重点建设,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学科群体,巩固和扩大市属普通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

  四、重点学科评审、建设的层次、重点与数量

  (一)学科层次

  按照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的发展需要及“有限目标、分层推进”的建设原则,我局将根据学科的不同层次与类型,对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分2个层次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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