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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五、申报人员与数额

  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公开招标,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只接受广州市教育系统内教育工作者申报。

  申报数额:

  广州大学30项,广州医学院10项,番禺职业技术学院5项,广州市电大、业大各2项。

  区、县级市教育局各15项。市现代教科中心、市教科所、市教研室各10项,其他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2项。其他教育单位各1项。

  以上申报数额包含重大、面上、专项三类课题。

  六、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 申报条件:

  专项课题与面上课题:

  1."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专项课题接受广州市教育局确定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申报,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人员专项课题申报人必须在35岁以下(以2001年12月31日为限,申报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教育专项课题接受广州市教育系统内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学校、教育科研单位、教研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

  3. 课题申请人必须是主持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并组成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课题组;

  5.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及实验条件能基本保证,确保申请项目顺利完成;

  6.未完成已承担的市教育局科研课题任务,或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7.市教育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要求打印填报申请书以及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重大课题:

  1.申请人可以是广州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

  2.申请人必须具备申报专项与面上课题的第3-7项条件;

  3.申报单位必须承担过市级以上"八五"或"九五"规划立项课题研究;

  4.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职务,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研究能力;

  5.申请人申报重点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含市教育系统外的单位)同意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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