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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教育系统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出版物等专项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对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购买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要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教材、教辅资料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购买、使用各种盗版教材、教辅资料;发现非法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或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资料的要坚决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本校购买、使用教材、教辅资料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自查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有无非法翻印有关教材和教辅资料,是否按规定采购教材、教辅资料,有无使用盗版的教材、教辅资料、电脑软件,自行印刷各种宣传、学习资料的有没有按新闻出版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的申报手续等。各校要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好相应表格。市属普通、成人高校将自查报告送我局高教处,普通、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的自查报告送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技工学校同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学校的自查报告送我局办公室,各区、县级市属学校自查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后送我局办公室。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在开展清理检查时要重点加强对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学校、培训中心的检查。请市属各有关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分别送我局以上职能部门。我局将联合市有关执法部门对部分区、县级市和学校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教育系统办的印刷企业的管理。
  按市的有关规定与分工,这次对印刷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这一原则对所属印刷厂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要组织印刷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印刷厂进行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开办条件是否具备;证照是否齐全;从事印刷经营的业务范围是否合法;承印手续是否齐备;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违法违规印刷行为等。印刷厂要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上交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各区、县教育局要对本局所属单位办的印刷厂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属单位办有印刷厂的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送局基建财务处。市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明年1月将对符合印刷企业资质条件的企业重新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印刷商标单位证书》及《营业执照》。对经查确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依法吊销上述证照。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成其限期整改,不达要求的,不予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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