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施工企业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并结合目前全市开展的“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在施工现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大检查,重点是生活区以及施工现场动火区域。要把消防安全与施工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常态化管理。在项目部的安全周检中,要对消防水泵、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数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要加强生活区管理,坚决杜绝民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及用明火取暖,确保用电安全以及生活区内的消防通道的畅通。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如现场有多家分包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各家单位的动火申请进行统一审核,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配备接火斗,并应落实灭火设施和监护人员,一律禁止夜间进行幕墙龙骨焊接等高处动火作业。
(三)抓好“两节”前后的各项安全工作。节前,各地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布置、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工、抢工;要认真执行企业月检、项目部周检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日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各施工企业要预先安排好作业内容,尽量避免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注等特殊工序的施工;要安排好加班人员的生活,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妥善安排作息和娱乐,避免作业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和夜间加班加点作业;要加强企业各类车辆的管理和工地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出现冰雪灾害造成的民工滞留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留守宁波,妥善安置好留守人员生活。春节后,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在工地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临边防护、脚手架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对相关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要对新进民工和转岗民工要做好上岗前培训教育工作,并通过民工学校等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值班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各地、各单位在“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