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新一轮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医学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挥专科优势,根据《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穗卫科〔2006〕4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新一轮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经研究,现确定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等8个专科为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整形科等5个专科为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等3个专科为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新一轮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的管理周期为3年(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请各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穗卫科〔2006〕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附件: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名单
二OO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重点专项名单
一、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
单 位
| 专科名称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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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消化内科
| 聂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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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麻醉科
| 佘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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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血液内科
| 毛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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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泌尿外科
| 谢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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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骨科
| 陈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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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传染病专科
| 唐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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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 职业健康监护科
| 刘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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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 皮肤性病专科
| 张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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