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穗卫疾〔2006〕41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为保证《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 (2002-2010年)》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和《广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6-2010年实施计划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 2001-2010 年)2006-2010 年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一2010年)
2006一2010年实施计划
为了保证 《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一2010 年)》 (以下简称《广州市结防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一2010年)2006一2010年实施计划》、《广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一2010年)2006一2010年实施计划 》及《规划》 2002 一 2005年实施计划进展情况,制定 《广州市结防规划》2006一2010年实施计划。
一、目的、目标及工作指标
(一)目的。
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广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减少结核病的患病和死亡,提高全人口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
2006 一 2010 年全市发现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2万;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 1990 年的基础上各下降 50 %。
(三)主要工作指标。
1.全市以区、县级市为单位,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DOTS ) 覆盖率 100 % ;
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 80 %以上,各地的具体任务指标按照“广州市 2006 一 2010 年年度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表”(见附件)的指标执行;
3.到2010年,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 90%以上;
4.到2010年,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100% ;
5.到2010年,发现的耐多药结核病人接受治疗率达90% ;
6.到2010年,符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结核/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双重感染病人,其治疗率达80%以上;
7.到 2010年,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接受治疗率达90%以上;
8.到 2010 年,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