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的通知
(衡政办发[20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十四日
衡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
行政许可法》、《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衡阳市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衡阳市各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依本办法应公开发布的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本办法所称网上公开是指将本条第一款所述政府信息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联的衡阳政府的公众信息网络(以下简称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发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有义务将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政府信息在其所建立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第四条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真实的原则。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可以免费下载并在相关的政府部门使用。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下列政府信息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网站上公开:
(一)政府规章和与社会公众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