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改制办、国资委《2006年国企改制和国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衡政办发[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改制办、国资委制订的《2006年国企改制和国资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6年国企改制和国资监管工作要点
(市改制办、市国资委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决战冲刺与国资监管提升水平并举之年。2006年国企改制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大局,转变改制观念,突出改制重点,提高改制质量,巩固改制成果,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使国资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关于国企改制工作
(一)总目标: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年内国企改制立项12家,批复实施47家,验收终结87家,累计改制面超过90%。
(二)总体要求: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重心由国企改制向国资监管和营运与国企改制并举转变,工作取向由职工安置优先向企业发展与职工安置并举转变,工作力度由注重改制数量向提升质量与注重数量并举转变;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改制,突出推进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继续坚持“四个结合”,即国企改制与挂大靠强、引进战略投资者相结合,与安置职工、扩大就业相结合,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集聚相结合。
(三)工作要点
1、加强调度,分类指导。按照破产终结引资做强一批,破产终结转让重组一批,破产终结关闭销户一批,资产带动经营盘活一批,维持现状一批等“五个一批”的要求,分门别类、因企施策,动态管理,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
2、加大政策性破产的推进力度。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3号),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确保已列入2005年实施计划的7家企业尽快批复并启动实施,力争9家企业进入2006年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