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善重要基础设施技防薄弱局面,全面提升防范能力。车站、码头等重要场所和党政机关等重点保护部门,100%安装电视监控,要通过建立电视监控系统,使用图像识别技术对各重点部位和出入口进行监控,增强对可疑目标的识别能力,并尽可能与公安机关联网。
3、建成重点繁华街区和商业区的立体防控网络。以监控报警网络建设为龙头,以控制街头案件为目标,社会面监控和社区联防为基础,建成街头控制与内部防范内外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使街面两抢、扒窃、斗殴等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使街面发案率大幅下降,配合公安机关点线面巡逻体系,在街面建立巡更系统,以加强监督和管理。
4、大力推进居民小区(社区)的科技创安活动。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把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建设,纳入小区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在立项审批、设立条件、审查设计方案时,要审查是否按照规范设计了安全防范系统,交付使用时,要审查有无安全防范设施的检测验收报告,新建小区的安全防范等级,在预售房时应向消费者告知,并由公安机关实行等级评定。已建居民小区,要结合其特点,以推广防盗、防抢报警设备的使用为基础,以楼宇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为重点,2005年完成25%,以后每年完成25%,到2008年达标率100%。2005年各县(市)和南岳区完成一个科技创安示范点,到2009年全部达标。对未能形成片区的居民住宅,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简易报警防范设施,如简易警器、楼宇对讲、内置式防盗窗等,有条件的可推广联网报警服务系统。
5、加强联网报警服务网络建设。市局110指挥中心、市区中心派出所、县(市)区局、保安服务公司、技防公司、分级建立联网报警中心,做到有警时随时出警,及时制止犯罪,如遇警不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加强对机动车反劫防盗系统的建设、应用和推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动车GPS卫星定位反劫防盗系统,采用报警设备和加入反劫防盗网的防范方式,遏制盗窃机动车案件上升势头。2005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安装防盗装置达100%,个人车辆达80%,车辆价值到15万元以上的入网率30%,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车辆入网率达50%,至2008年分别入网率达80%和100%。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划定停车区域,设专人管理,按规定收费,其他地方禁止停放车辆,同时,加强出城哨卡建设,并在哨卡设立电视监控系统,记录过往车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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