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通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能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建设、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文件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衡阳市城市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要精心组织力量,联合执法。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随同作战,壮大整治声势,震慑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成效。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治行动氛围。
(四)严格纪律,依法行政。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涉及的矛盾和敏感问题较多,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人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同时注意方法方式,注意上路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可能出现驾驶员因拒绝检查逃逸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公安治安、巡逻、城区各分局、交警机动大队要组织一定的机动力量,随时应付和处置因整治而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整治情况和信息。市政府督察室、各单位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督查情况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讲评。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致使专项整治行动流于形式,辖区内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