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2、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
3、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4、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三、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顺利实施,成立衡阳市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雷良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双全 衡阳警备区参谋长
成 员:
胡新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德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开生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处级督办员
陈树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安稳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献忠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小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唐应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铁吾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
宋志国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易积潮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槐青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谭柏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万潜平 市法制办副主任
罗国生 衡阳警备区军务科长
滕德运 市地税稽查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周德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开生、宋志国、杨铁吾、万潜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地点设市政府432室(电话:8861172)。
(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衡阳市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召开全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及相关执法人员动员大会,部署城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具体工作。
2、由市政府颁布《关于整顿城市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通告》(以下称《通告》),发送到相关单位和公共场所张贴公布。充分利用板报、宣传单、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城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宣传。